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定向考录
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7]13号)精神,经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决定在我市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精神,通过创新实践,进一步探索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录用制度,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考录工作坚持以下四点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依法办事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录对象
1、安义县、青山湖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西湖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连续任现职时间满3年(2004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10年(1997年6月30日以前进入村或社区工作);
4、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在任期内本人或所在村(社区)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录名额
安义县、青山湖区考录名额各为3名,西湖区考录名额为2名。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小于5:1。不足该比例的,相应调减录用计划。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2007年7月4日,报考者自愿到所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贴照片),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试点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2007年7月5日由市、县(区)两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考录条件对报考者集中进行资格审定。
六、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命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试题将结合农村和社区工作实际,侧重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社区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07年7月10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录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考录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面试时间为:2007年7月15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委托医院进行。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录用考核由市、区两级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可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试点单位对考核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任用方式和待遇
1、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录用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后,原则上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也可下派村(社区)任职。
2、录用后,其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
3、录用后,其工龄计算按有关规定办理。
上述规定如上级有新的要求,则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91-3885717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0791-3884299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