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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组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06-28 阅读次数: 来源: 作者: 编辑: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于进一步加快组建规模以上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处:

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步伐,提高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即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或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党组织的组建率,以提高组建率、扩大覆盖面的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步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握工作进度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委的工作部署,我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总体目标是:在6月底以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有关单位的组建率要达到80%以上;在9月底以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有关单位的组建率要达到90%以上。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抓紧抓好以下工作:

1、要认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去年年底,市委组织部、市个私办、市工商联、市工商局等单位联合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初步了解了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基本情况和党组织组建情况(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具体名单另行下发)。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具体名单,在4月份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做好本地本单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2、要逐级建立工作台帐。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各级组织、个私办、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帐,动态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的维护。通过建立工作台帐,努力做到“五个清”,即:企业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组织设置清、党员数量清、业主身份清。与此同时,要把“红五月”作为加快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步伐的推进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3、要实行“销号”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及时分析和排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思考应对的策略和方法。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实行登记“销号”制度,采取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挂图作战、一周一报的方式,明确组建措施、组建时限和工作责任人,积极创造条件,及时组建党组织。

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有关措施

几年来,我市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的组织的工作中,有许多业已成熟的工作制度和相关措施,下一步,要继续按照抓党建带工建促团建促妇建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力度。为了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的推行力度,切实做到每个企业都有1名指导员或联络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选派,既可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业军人和部分退休老同志中挑选,也可由非公有制企业所在地党政领导、乡镇或街道社区干部兼任。指导员、联络员要在为业主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同时,深入企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大力加强对业主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外资企业主的支持,及时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的组织。

二是要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做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为建立党的组织创造条件。发展党员要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综合素质,重点发展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青年;突出岗位结构,重点发展生产经营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生产一线优秀工人;突出合理分布,重点在无党员企业,特别是在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党员。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变“自然成长”为“帮促成长”。

三是加大灵活设置党的组织的工作力度。要本着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社区统筹组建等方式,灵活设置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加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力度。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必须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对仅有个别党员或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一方面,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委派党组织副书记等方式,加快组建步伐。另一方面,也可按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建立跨企业、跨行业的联合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乡镇、街道社区或个私协会中的党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人员比较集中的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可统筹建立专门的党的基层组织,统一负责辖区内党的工作;对企业内确实无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必须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对各级工作责任的考核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由副书记或组织部长任组长,个私办、工商、工商联、民政、经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工作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并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和部署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协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2、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市个私办、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将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动态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情况。从5月份开始,每半月通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下发的《非公有制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及有关情况统计报表》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法人企业名册》,每周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书面稿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法人企业名册》中注明新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有制企业名单。

3、要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根据洪发【200712号、洪办发【20075号文件的要求,市里分别在6月底和9月底,组织目标管理考评。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情况将作为各县区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抓基层党组织责任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2007年第一季度各县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通报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07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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