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认识 明确任务 强化措施
推动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郑志军
(2007年4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部署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全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07年我市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为我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付出辛勤劳动、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面,光华主任传达了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南昌县、西湖区、青云谱区、市审计局4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湾里区、青山湖区进行了书面交流,休会期间就有不少同志反映听后、看后,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收获很大。刚才,晏青处长对去年的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今年的干部监督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对照任务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2007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开阔监督思路,创新监督举措,拓展监督领域,努力形成制度规范、体系完备、运行有序、制约有效的干部监督管理新格局。
第一,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于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教育是基础,选拔任用是关键,管理监督是保证。只有强有力的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防腐拒变能力,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先进性。进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党要更加重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干部监督制度越来越完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特别是近年来,中央相继颁布了《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5+1”文件、《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公务员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决心,为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武器。因此,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事关维护党的形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举措,推进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是建设和谐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经济数额越来越大,问题性质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除了干部自身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的改造,也与我们对干部教育不够及时、监督管理不够有力有很大关系。因此,对干部的不良苗头及时提醒教育,对权力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是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我们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前移监督关口,强化预先防范,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
第三,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去年底召开的市第九次党代会确立了深入做好“两篇文章”、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的宏伟目标,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的大局。要把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变为现实,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担当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加强监督既可以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又可以把那些弄虚作假、不思进取,甚至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撤下去,还可以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的作用,引领全市广大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投身到促进南昌经济发展的伟大工程中去。为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一定要站在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国家政权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监督工作放到实现南昌率先崛起大局中去研究、去部署,找准科学定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干部监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探索新机制,寻求新突破,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目前已经圆满结束。当前,要着眼于换届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把人选准用好,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提出的“靠得住、有本事”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调查等多种方法,更加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全委会票决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切实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四权”;要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形式,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三,要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努力实现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研究、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纠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2005年4月中组部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11条措施”,要一条一条地抓好落实。要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查核督办力度,确保问题一查到底,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正确行使用人权。
第四,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合力。一是要强化外部协调。要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实行“互动式”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二是要强化内部沟通。干部工作机构在考察干部过程中,应向干部监督机构了解有关情况,干部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干部工作机构提供有关信息,切实做到“在考察中监督,在监督中考察”,努力在组织部门内部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强化舆论监督。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适时通过党内通报、新闻媒体等途径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的政策、法规及有关工作情况,更好地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
三、确立新重点,构建新载体,切实形成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的强大合力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着重强调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工作中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也提出要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列入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作出了认真部署。因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形成对领导干部作风监督的强大合力。
第一,在思想建设上,要从加强教育入手,提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素质。要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础,遵循教育规律,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一是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抓好正面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全国先进模范人物活动,及时发现和培养本地、本单位一些好的先进典型,为干部树立起可看、可比、可学的榜样。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及时召开警示大会,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通过教育,着力使领导干部树立“三种意识”:一是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他律”意识,养成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习惯;三是增强“自律”意识,明确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奉献,严格要求自己,正确用好手中权力。
第二,在政治建设上,要从突出重点入手,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纪律。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要着眼于完善地方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要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要不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营造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融洽和谐的同志式关系。二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情况的监督。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处理来信来访、走访慰问群众等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三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第三,在制度建设上,要从完善功能入手,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要坚持把制度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屏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形成促进作风建设的长效预防机制。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要前移监督关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经常性地了解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不良苗头。二是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制度。要认真做好“12380”举报受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核查工作,搭建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平台,营造有序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拓宽监督渠道,把握监督主动权。三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把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方面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今年市委组织部将着手制定领导干部推进“3010工程”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干部在推进我市“3010工程”中的表现情况与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相结合,引导全市领导干部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想有作为、善有作为。
四、明确新要求,树立新形象,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建设
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平,树立和展示干部监督工作队伍新形象。
第一,要学到“深”处,做自我加压、不断进取的模范。要着眼于干部监督工作和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倍加努力、永不懈怠,以孜孜不倦的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工作理论,钻研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加强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做到既专又博,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改善知识结构,促进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更大的提高。
第二,要谋到“新”处,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模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不断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根本途径。要增强创新意识,坚持把改革的精神与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勇于创新统一起来,自觉克服干部监督工作中那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科学谋划,推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要干到“实”处,做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的模范。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干部监督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逐一落实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督促检查,以锲而不舍、坚忍不拔的精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干部监督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实效不断增强。
第四,要管到“严”处,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模范。正人先要正己。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到清廉为本、自律为先。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在思想深处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及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御各种歪风邪气。要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以自身的行动维护和展示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按照曾庆红同志提出的新时期组工干部“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五个形象”的要求,以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的工作干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切实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提供有效服务。